北京校区各单位及相关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教师延聘至珠海校区承担教学工作的相关规定,为加大对珠海校区人才培养的支持,现启动2023年延聘派驻相关办理工作。
一、延聘派驻申请对象
按学校规定应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北京校区在岗在编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身体状况胜任全职派驻工作。
2023年延聘派驻申请审批工作本次集中办理一次,其他时间不再受理申请。
二、延聘派驻岗位学科要求
根据珠海校区教学工作需要,本次延聘派驻教师各用人单位的学科要求如下:
(一)未来教育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英语、历史、思政、体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学前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艺术学(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交叉学科类(认知科学、学习科学与分析、教育大数据处理、计算机教育应用、人工智能等)。
(二)文理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外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数学、物理学、系统科学、化学、生物学、心理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
三、延聘派驻岗位职责
(一)教学方面
1.承担本专业2门及以上本科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2.每学年的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8学分,其中本科教学任务不少于4学分;
3.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专业实习、教学实习或其它教学实践活动;
4.指导本科生科研项目、学科竞赛或其它综合性实践活动;
5.指导青年教师,组建教学团队;
6.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参与MOOC、微课或翻转课堂等课件制作或教学改革活动。
(二)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
鼓励教师在珠海校区开展科研工作,申请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申报科研成果奖项。鼓励教师参与学生管理、外事工作、中小学教师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
四、延聘派驻期限
本次延聘派驻期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在此期间年满65周岁的教师,延聘派驻截止时间原则上为学校规定的退休时间,特殊情况需经北京校区审批。
五、延聘派驻申请流程
1.符合延聘条件且有工作意愿的老师,请填写《北京校区延聘派驻珠海校区人员审批表》(见附件)并签字,北京校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19日前将扫描件发至珠海校区二级单位联络人邮箱:wljyhr@bnu.edu.cn(未来教育学院)、wuqian0425@bnu.edu.cn(文理学院)。
2.珠海校区用人单位将拟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提交珠海校区人才人事办公室。
3.珠海校区人才人事办公室、学校人才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批准。
4.审批通过的教师签订派驻协议,办理派驻手续。
联系人:
薛茜尹 0756-3621690 葛璐璐 0756-3683690 (未来教育学院)
吴 倩 0756-3683296(文理学院)
郑 晗 0756-3683960(珠海校区人才人事办公室)
王 晏 010-58806169(人才人事处)
人才人事处 珠海校区人才人事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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