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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量:

(一)备案环节:网上申报

个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人事人才→ 人才引进→驻珠高校(附属医院)人员备案→点击办理→个人网上申报(填写好必填信息*)并上传承诺书(系统可下载)→单位审核→经办机构网上审核→申请人网上自助打印《驻珠高校(附属医院)人员备案证明》。

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时,“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请填写为:来珠海校区之前的档案所在单位,非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二)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凭《驻珠高校(附属医院)人员备案证明》到学校保卫处借取学校集体户口本首页(加盖公章),保卫处联系人:郭老师0756-3683051。

(2)如需办理户籍迁移,可凭《驻珠高校(附属医院)人员备案证明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学校集体《户口本》首页(加盖公章)、已婚者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到公安部门办理。

(3)携带以上资料到拟入户(珠海)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

注:省内户口实行一站式迁移,申请人无需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准子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由派出所直接从系统内发送到申请人省内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

(4)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5)携带《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拟入户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珠海公安公众号可提前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三)以上仅为指引,具体请以珠海市公安局公布的办事指南为准。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联系电话:0756-8640350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才办王老师0756-3683919。